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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柏華 德愷)

十歲時父母離婚 ,黃翊庭要迅速長大姊代母職,照顧弟弟,做所有家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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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柏華 德愷)

十歲時父母離婚 ,黃翊庭要迅速長大姊代母職,照顧弟弟,做所有家事,還要承受長輩們時不時帶著無謂譴責的評語……她很哀怨,卻很快明白 : 自憐沒有用。不討拍裝可憐,她掙扎著長大,大學畢業就離家自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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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也明白父母的婚姻充滿無奈 : 父親沒有太阻止孩子們與媽媽相見,離家沒有跟他們住在一起的媽媽,小學時天天送早餐,高中時偶爾送消夜給她….其實媽媽大可就回家鄉越南去,何必一個人在台灣辛苦工作….但媽媽捨不得遠離一對兒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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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也長到了20出頭,媽媽來台灣時的年紀,但她有機會進大學,學校老師推薦她參加基金會活動,她與兩個同學借了台相機,陪媽媽回了一趟外婆家,試著用紀錄片的角度看自己媽媽的半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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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立野”在越南語的意思是”回家”。影片結尾,翊庭問媽媽會回越南嗎? 媽媽說不知道,母女倆都流下眼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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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釋懷的少女,打工自力更生的大學生活,選擇跟媽媽多相處,也很實際地找到了工作的目標。她希望讓大家對新住民二代刮目相看,也希望媽媽看著她成家立業,讓媽媽為家人的奉獻都值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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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VBS Focus國際新聞編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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